网贷大数据信用报告能够告诉你什么?网贷为何老是秒拒?网贷大数据报告能够告诉你什么?为什么要查询网贷?
点击立即查看鉴于若干债务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立的债务责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相关规定,本平台现公开通报涉及失信行为的个人详情,旨在通过媒体曝光敦促相关责任人尽快履责。
义乌市人民法院强烈呼吁所有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立即采取行动,主动清偿债务。一旦全部义务得到履行,请及时联络本院或通过“义乌市人民法院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确认。经核验无误后,我们将在公众号顶部公布债务履行的具体情况,以示公信。
例如,刘良军先生(生于1974年4月16日,住址位于浙江省义乌城西街道平桥村1组),需向义乌市某制版有限公司偿还本金95129元及相关利息。尽管案件已被本院立案执行,刘良军至今尚未履行还款义务。
又如,陈宏斌先生(1979年11月12日生,住于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心安溪路1号3单元),面临支付傅某货款1016574元、利息损失等责任,目前仍在执行阶段而未予履行。
此外,楼天真与楼连花两位被执行人(分别出生于1984年5月10日和1980年7月26日,住址分别为义乌市福田街道洛店村和苏溪镇同裕村龙祁山),需共同退还黄某款项650000元,包括利息损失与违约金,但至今执行未果。
此公告中其他诸位被执行人,诸如陆鑫平、金乐寿、何超强等,均因各自特定的债务问题被列为失信人员,涉及金额从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,且均未在义乌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完成相应的法律义务。
义乌市人民法院强调,诚信是社会基石,逃避债务不仅违反法律规定,更影响个人名誉及信用记录。本院将持续关注上述被执行人的债务履行情况,并鼓励社会各界监督,共同维护公正、有序的法治环境。
以上所有被执行人,义乌市人民法院再次提醒:积极履行法律义务,重建信用,共创和谐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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